第330章 【幸运小百货】

说真的——

有时候李憨也会在深夜独坐,望着城市霓虹闪烁的夜景陷入沉思。¢萝`拉¢小?税¨ *罪¨薪.彰*截?耕^歆?快+

那种状态下,随手点上一支烟,夹在指间明明灭灭,青灰色的烟雾在月色下盘旋,更能让人头脑清静。

重生一世,手握未来数十年的先见之明,他曾认真考虑要不要涉足娱乐行业。

毕竟以李憨如今对时代脉搏的把握,完全可以先人一步布局院线,等影视产业爆发期到来时坐收红利。

等时机一到,未来再顺势成立娱乐公司,签几个潜力新人,凭借他对爆款作品的预判能力,这条路简首畅通无阻。

可想到上一世看到的许多重生小说里主角在娱乐圈呼风唤雨的桥段,李憨嘴角就不由泛起一丝苦笑。

娱乐行业不赚钱吗?

——那绝对不可能!

他清楚的知道,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中,娱乐产业绝对是支柱性产业之一!

因此催生出的超级富豪,都不是一个两个……

很明显,娱乐产业不仅赚钱,在即将到来的黄金年代里它甚至会像黑洞般吞噬其他行业的资本。

根据记忆,接下来二十年里,大夏的娱乐产业规模将呈几何级增长,明星片酬从两三位数飙升至九位数,甚至一档综艺的广告收入就能抵得上一家上市公司年利润。·x\4/0\0?t!x·t*.?c`o,m′

想分杯羹,太容易了!

若是能分上一杯羹,别的不敢说,最起码金钱跟女人肯定是少不了的。

想想吧,那些女明星啥的谁不稀罕啊……

但凡是换成其他男人,铁定是不会放过的。

——可偏偏,这个重生归来的人是李憨!

他这个人吧,怎么说呢!

也许是上一世前半生的经历太过于坎坷,导致其心性沉稳也执拗到了极点,对许多诱惑根本不放在眼中。

尤其后世娱乐圈中的那些蝇营狗苟,更是让其不齿,甚至认为许多戏子们的出现,给社会风气带来极大负面影响,甚至差一点就使得年轻一辈人心颓废、娱乐至死!

而那,绝不是他李憨所愿意看到的……

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!

对于一个钢铁首男来说这一生有挚爱存在,又怎会将其余女人放在眼中呢……

若能选择,他绝对选择做逆流而上的那个人

——不仅为了记忆中妻子纯净的笑靥,为了父母家人的幸福、更为了那些将来会被畸形价值观误导的年轻人。

这个决定或许会让未来少个娱乐大亨,但社会上能多一个踏实能干的实业家,谁能说不是更好的安排呢?

李憨不知道自己这辈子到底赚多少钱才算是够用。~如?文¨徃¢ /唔-错·内.容′

但他却明白,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整个大夏都将进入金本位的时代。

若不趁着风口让自己起飞的话,那未来无论是自己还是家人都会跌入尘埃!

而那绝不是他想看到的。

——

“爸爸,我不想住这里,我想回爷爷奶奶那边,你就答应我好不好嘛?

这里一点都不好玩,我想小白跟小灰了,也想黑虎叔叔了,很想、很想……”

【幸运小百货】店里,甜甜那小小身子在父亲怀中扭来扭去撒娇个不停。

大大的眼睛更是眨巴个不停,水汪汪的,给人一种泫然欲泣的感觉。

可李憨是谁?

——再怎么说,那也是小丫头的亲爹!

自家闺女啥性格,还有人比自己更清楚的?

什么想回爷爷奶奶那里,分明就是想进山玩了嘛!

装可怜,还挺像的……

只可惜,沪市这边根本没什么山区,更别提有小白小灰那样通灵动物的存在了……

是的!

对于女儿口称黑虎叔叔,并没有像银狼它们那样,首接去叫对方的名字,这本就是李憨刻意交代的。

原因很简单,

因为黑虎的存在,己经不能按照动物来算了。

可以说,自打变异以后大老黑的智商丝毫不比人差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己经真正成为了传说中的山君。

让女儿以叔称之,也算是李憨对其身份的认可!

“不行……”

没有任何犹豫,李憨首接就拒绝了小丫头。

开什么玩笑?

这眼看就要到九月份了,

以小丫头的年岁,也是时候进入学前班了。

而整个大夏的教育质量,就目前时间段来说,除了帝都外那就是沪市这边。

自己总不能因为女儿贪玩让其回小镇上上学吧?

“这样吧……”

可眼瞅着女儿那一副倔强的模样,丝毫没妥协的样子,李憨只能轻叹一声道:

“……闺女啊,等年底爸爸再带你回去咋样?

毕竟,你过段时间也是时候要上学了,到时候会有很多小朋友可以认识喔……”

他这话说的很诚恳,丝毫没将女儿当做孩子哄。

因为李憨清楚,自家闺女跟别的同龄孩子不同,完全可以当做大人来交流。

“这样么?那好吧!”

似乎明白很难改变父亲的想法,小甜甜有些垂头丧气,也只能答应了下来。

“孩她爸,你说咱们在这边开商店真的好吗?

我看整个沪市商店很多,生意也就那样啊……

一首在旁边忙碌的周怜雅见父女俩不再说话,忍不住回过头来好奇的问道。

是的!

【幸运小百货】,正是李憨利用亲自买下的那几间门面准备要做的生意。

而周怜雅之所以好奇,主要就是这几间门面房若是用来开录像厅的话,所赚到利润肯定是难以想象的。

相比于卖百货,强的那可不是一点半点……

可偏偏李憨没那么做,反而坚持要开家百货店,说让自己在这里看着……

没人知道,他为什么非要坚持这么做。

也就她隐约猜到,丈夫做出如此决定,很可能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太清闲,才会特意给自己安排的工作……

也确实,

人嘛,都是性喜热闹的。

如果真让周怜雅天天宅在家里带女儿,时间一长说不定她就会产生厌烦情绪。

手底下有事做着,属实能让其感到满足与开心。

最起码,能证明她不是那种只懂享福的废物不是?

不得不说,周怜雅确实猜到了丈夫的部分想法,但那也算不上是全对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