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七章:晨曦之中的相依
沈烈扶在城墙青砖上的手指仿佛被镀上一层冷釉,指节因用力而泛白的瞬间,城垛外恰有枯枝断裂的脆响刺破雾霭。
罗月华探头望了一眼,又将目光落向他绷紧的下颌线,发现他鬓角上凝着的夜露正顺着颧骨滑落,在火把的映照下宛如刀锋反光。
城堞外,雾霭横流,枯草尖上悬着未落的更漏,远处地平线正在靛青与鸦青之间翻搅,努力想要争出一个分明。
“念安,若义昌军攻来,我们能守多久?”
罗月华站在沈烈的身侧,顺着沈烈的视线望去,即便不愿去想,不想去问,但心里的担忧还是让她问了出来。
据她所知,义昌军的兵力在万余之上,还不包括民团,如果事态没有像猜测的那样发展,刘守文一定会反手打过来,到时候县城能守住吗?能守几日呢?
罗月华的问话让沈烈扶着青砖的手指骤然收紧,其实这个担忧也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,而且他的所思所想远不止这一层。
当下,兵力都派出去了,如果夏鲁奇他们落败,会不会就此弃长芦而不顾?人性自私,也很现实,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,他们会回来送死吗?
还有,如果义昌军大举攻城,城中百姓的信心能坚持多久?李愚、冯道等人会以必死之心坚定守城吗?
就算他们会同心合力,城中的那些商贾富户以及大族之家呢?他们能吗?如果不能,他们会不会齐力倒戈呢?
临阵倒戈的事情并不鲜见,因为战与不战的人都有各自目的,各自想要保全的利益有着根本区别。
这无可厚非。
就像清河城之战,贝州刺史陆朝恩死守清河城,因为那是他的势力所在,崔仲九却想要保全族群的命,因为那是他的利益根本,就此而言,能说陆朝恩的死是大义,崔仲九的活就是卑鄙吗?如果简单定义,那就有失偏颇了。
还有最后一个不确定。
那就是派出去的八百里加急求援是否能得到回应,沈烈清楚心理战只能是权宜之计,胜在一时,如果清河守将胡规还是像上次一样想要坐收渔翁之力,不立即驰援,长芦真的危矣!
不管怎样,沈烈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。
当他的喉结微微滚动时,确实想跟罗月华说出心里的打算,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,只是沉默地望着远方,缓缓摇了摇头。
“摇头是何意?是认为不会攻来,还是根本不晓得能守多久?”罗月华并不是想寻求一个答案,只是在沈烈面前习惯了故意刁蛮,其实也是想让沈烈的紧张能松弛一些。
沈烈转过身,浸着血丝却依然清亮的眼眸望向罗月华,眉弓投下的阴影里藏着几不可察的颤动,却在与她目光相接时骤然舒展,飞扬出戏谑的弧度:“就不告诉你!”
说话间,沈烈伸手正了正罗月华身上的绛色披风,将松弛的朱红抽绳系成蝴蝶结的刹那,晨风卷着潮湿扫过罗月华的脸庞,一根发丝好巧不巧地黏在沈烈的唇上。
罗月华见状,莫名升起一个念头,想知道黏住发丝的湿润会是个什么滋味,但瞬间便被自己的这个大胆念头吓了一跳,白皙的脸颊也骤然浮起红霞。
沈烈没留意到罗月华的神情变化,拨开那根发丝,将它仔细地掖在罗月华的耳后,又扶了一下她的凤翅盔,随手在护额金纹上轻敲了一下。
“你怕了?”
“笑话,我会怕?”
罗月华为了掩饰尴尬,将手中长枪的枪纂重重凿进砖缝,迸出几点火星,故意扬起的下颌线也在这一瞬犹如出鞘的剑,披风被晨风卷着拍打在垛口,惊起一串悬垂的露珠。
“沈念安,你放心,只要有我罗月华在,即便城破,我也会带你杀出一条血路,我们一定能回魏州城!”
罗月华用独有的霸气说出最温柔的话,随后悄悄挪了一小步,紧靠着沈烈,偷偷嗅着他唇上的气味,鎏金护心镜几乎贴上了沈烈的甲衣,
“你带我杀出重围?”
沈烈在罗月华的凤翅盔上又敲了一指头,撇嘴笑道:“让你说的好像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别忘了,我也可杀敌。另外你能不能说点吉利话,我的长芦城固若金汤,就算有百万兵马来袭,照样守得住,无人能夺!”
说罢,沈烈敛容目视前方,左手握拳,重重锤在城砖上。
“嗯,虽然是大话,却有将军之势,我喜欢!”
“真喜欢?”
沈烈又换回笑面,就势揽住罗月华的肩头,偏头笑望着她:“既然喜欢,那…可否愿意嫁个本将军呢?”罗月华故意扭了一下身子,似乎是想扭掉沈烈的拥揽,但身子却更贴近沈烈,也沈烈搂得更紧了。
“不嫁,我的夫君不能是普通将军,要是大将军,王侯,更是天下枭雄,你仅是一个七品的县令,挂名的团练守捉使,差远了!”
“唉…女人呀,就是这样贪慕虚荣!”
沈烈故作伤感,继而又真的心生感慨:“说起来,古来将相何其多,最终还不是庐冢一捧土,若要真正的快乐,何须求那种大富贵,世间繁花三千,远不如一隅清欢!”
“清欢?”
罗月华将头靠着沈烈,好奇地问:“这两个字有何出处?”
沈烈随口念道:“细雨斜风作晓寒,淡烟疏柳媚晴滩,雪沫乳花浮午盏,蓼茸蒿笋试春盘,人间有味是清欢。”
“人间有味是清欢!”
罗月华回味着最后一句,明眸望着沈烈,轻声问:“念安,听说你自小就在军营与军士为伍,既然如此,为何会作诗?”
“难道长于军营就不能作诗?”
沈烈故作不满,随即唇角又勾出得意:“还有啊,虽说我只是一个七品官,但你嫁给我,其实不亏的。”
“这话又怎么说?哪里不亏?”
“我是玉树临风的少年郎,没错吧!”
“嗯,算是吧!”
罗月华忍俊不止,承认这个事实。
“但相貌还是其次,关键我有才…”
“有何才能,说说看!”
“且不说安邦定国,起码上阵可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,执笔可作旷世难寻的绝顶佳句,如此文武双全的好郎君,你若不嫁,必定会后悔一辈子。”
“哈哈…”
罗月华笑出声,笑得愉悦,抵消了周遭大半的肃杀之气,不少驻防的军卒寻声望来,却在洪少游的呵斥下又转回头。
“哟哟,奴家长这么大,从没见过像你这般自夸的郎君,真不知羞。”罗月华不再顾忌,伸手捏住沈烈的鼻子,笑着揶揄:“再说了,奴家后不后悔与你何干?你好归你好,奴家不否认,可奴家偏不嫁,气死你!”
素日里,罗月华很少用“奴家”二字自称,沈烈跟她相处的时间里也很少听见,此番相见倒是听她常会如此自称,听起来很是小女人。
嫁与不嫁,不能听嘴上怎么说,要看心里怎么想。
如果不想嫁给沈烈,依照罗月华的性子,理都不会理,更别说此刻的打情骂俏。不管怎么嘴硬,这次见到沈烈,罗月华发觉自己的心里已经无可救药地装满了这个男人。
“我不气,反正后悔的是你,但我这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心善,怎么可能忍心看你后悔得欲哭无泪…”
“哪个会欲哭无泪,奴家才不会呢!”
“是我,是我娶不到你,心痛的欲哭无泪,总可以吧!”
“这还差不多…
这时,破晓的晨光终于刺穿云层,将依偎的影子在马道的青砖上拉得老长。
影子的尽头,陆贞娘捧着食盒刚走过城墙石阶,见到这一幕,顿下急匆匆的脚步,无声地望着。
片刻后,她短促地笑了一下,流出两行清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