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八章:收人心
军府衙的大门前,赤底黑虎旗垂在凝滞的暑气里,旗面蜷曲如蛇蜕,旗杆投下的狭长阴影正压住一道被捆缚的身影。
陈参绑在旗杆上,歪垂着头,干裂的嘴唇随着呼吸翕动,每次喘息都会牵动左肩草草包扎的伤处,浸透纱布的黑血便渗出几滴,顺着甲叶滑落在夯土上。
沈烈踩着发烫的夯土走了过去,看见陈参肩甲上的血迹在烈日下结晶成暗红盐粒,麻绳深深咬进锁子甲铜环,在青灰色甲胄表面勒出蛛网状的汗渍。
“陈参!”沈烈的靴尖碾碎一颗风干的马粪,阴影罩住陈参已经晒脱皮的面孔:“功过未定,你如此…何必呢?”
“卑职是军司马,知晓违抗军令之罪,也正是卑职之错才让那些本应该全身而退的军卒丧命,卑职之罪不可恕,按律当斩。”
陈参艰难抬头,锁子甲哗啦作响,被汗水腌红的眼皮下,布满血丝的眼球缓慢转动,喉结也因麻绳的压迫突兀滚动。
“按律当斩?”
沈烈再近一步,伸手轻按陈参溃烂的肩伤,五指陷入发黑的棉布:“若是如此,那我问你,主帅遣将不当,该如何定罪?主帅思虑不周,未思应思之变,又当受何等处罚?”
“将军!”
陈参睁大布满血丝的双眼,不住地摇头:“不,是卑职的错,是卑职辜负将军所望,未尽领兵之责,害死了那么多弟兄,陈参该死!”
说话间,陈参猛地挣动身躯,惊飞旗杆上食腐的乌鸦,掠过沈烈头顶时,一根黑羽打着旋儿落在他的肩头。
夏鲁奇在旁望了一眼沈烈,没有说话。
他知道无须帮忙开罪,从沈烈的话中便能猜出陈参死不了,沈烈不会杀他,至于处罚,应该会有,但应该不会太重。
沈烈望着倔强的陈参,点了点头:“那么说,你是在逼我杀你,用你的命来立军威,典正军律,是吗?”
“是!”
陈参低声嘶吼,脖颈青筋如蚯蚓蠕动:“陈参该死,将军必须要用陈参的头颅祭奠那些死去的兄弟,让军中将士以陈参的死为例,知晓军令不可违!”
“效节军律,违令者斩,你说的没错!”
沈烈声音很轻,像在说给自己听,随后他将手按在腰间横刀的吞口上,鎏金螭纹硌着掌心,刀柄缠的鲨鱼皮沾了汗液,有些发粘。
“烈哥儿!”
“将军!”
夏鲁奇和陆道岩见状,皆是一惊,同时轻唤。
“草!”
沈烈转头望向夏鲁奇和陆道岩,粗鲁地骂一句,抬手扯下所戴的幞头,乌木簪划过半空时,夏鲁奇想到可能,抢前一步:“使不得!”
然而,沈烈已扯散发髻,鸦青长发被燥风扬起,遮住他抽搐的嘴角,横刀出鞘的龙吟声里,一绺黑发握在沈烈手中。
随后,他扯下衣袍一角,将断发系上旗杆:“我削发待首,断袍明律,是罚我自身,也是代你受罚,但从今日起,你的命便拴在效节军旗上。”说罢,挥刀斩断陈参身上的麻绳。
陈参先是愣愣地望着沈烈,不等麻绳落地,已经扑通跪在沈烈身前。锁子甲的刮擦声里,包扎伤口的布条崩裂,黑血汩汩涌出,在夯土地上积成小小的血洼,淹没了那根乌木簪。
“将军,卑职应该去地下给弟兄们赔罪啊!”
“我已经说了,你的命绑在效节军旗上,只要效节军旗在,你便不可轻易言死。”
沈烈俯身扶起陈参,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:“你既已入了效节军,与大家就是同袍兄弟,今日兄弟救你,他日有兄弟受困,你也会拼死相救,如此才叫脊背相依的同袍情义。”
陈参没再说话,因为他已经说不出话来,三十几岁的汉子竟已泪流满面,只能不住点头。
“好了,去把伤口重新处理一下,晚些时候要有庆功酒,别忘了多敬高裕他们几杯!”沈烈笑着嘱咐几句,转头吩咐刘知远:“大郎,陪陈司马去包扎伤口,把你自己的伤药也换一下,然后去一趟县衙,问李主簿晚间的酒肉准备好了没有?”
刘知远刚要离开,沈烈又喊住他:“跟李主簿说,给你寻一套合身的衣服,还有脚上的鞋,都换了,你这装扮,让人以为本将军穷的揭不开锅呢,身边人竟然连鞋都穿不起。”
刘知远藏了一下露出草履的脚趾头,难为情地咧嘴笑,夏鲁奇等人也笑了起来,跟随沈烈走进军府衙。
因为打了一夜,城中除了必要的巡防守城军卒,其余军卒都在营房休息,像冯晖、高裕等人也都在各自府中酣睡,得到禀报后,才匆忙赶到军府衙来见沈烈。
“晖哥儿,我的锐骑减员多少?”
冯晖刚走进军衙,沈烈斜倚在榉木交椅上,麂皮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青砖地问他。“一骑不少,战马倒是多了三十匹!”
冯晖颇具得意地回话,随后又笑着解释道:“那三十匹战马倒不是是全为我所得,是其他兄弟营虏获交于我手上,这功劳我不能独吞,该是谁的就是谁的。”
“哎呦,你还挺明事理!”
沈烈笑着揶揄,走到冯晖面前时,瞥见他的澜衫下摆有一抹红:“冯校尉这身常服倒是齐整,不知这…”说话间,一条杏红丝绦被沈烈从冯晖的鸦青澜衫里抽了出来。
“哎!”
冯晖慌忙去按衣襟,圆领澜衫的细麻布料在指间皱成一团,牛皮腰带上的鎏金带扣撞在案几边沿,震得砚台里的宿墨荡起涟漪。与此同时,他耳后渐渐漫上血色,像是被人泼了半盏葡萄酒。
“这是何物?”
沈烈故意抖了抖杏红丝绦:“我记得昨夜你是去杀敌,莫非那些溃军被你追的太紧,用上美人计了?”
“我瞅瞅!”
高裕憋着坏笑凑到近前:“莫不是刘守文送来的降书?”
说话间,他又故意抻平丝绦,丝绦上用金线绣的莲花流光溢彩:“哎呀,不是降书,原来是女子的肚兜,瞅着尺码可不小,想来应该是个大胖娘们所用之物,刘守文也过于狡诈了,怎么就知道咱们晖哥儿的癖好呢?”
“高大郎…”
冯晖一把夺过肚兜,狡辩道:“哪有什么胖娘们,我就是随手捡的,还以为是帕巾,本想留着…”
不等他说完,一旁的陆道岩抢过话:“晖哥儿,你在何处捡的,告诉小弟一声,得空我也去转转,也去捡一个丰腴女子…我也喜欢…哈哈!”
冯晖见狡辩不过,索性扯开了说:“没错,这肚兜是老米他闺女的物件,知道我昨夜厮杀,多有担心,一大清早去我府中探望,不小心落下了。”
“不小心?是不是还不小心躺在你的床榻上?”
沈烈笑着打趣,又好奇地问道:“你是何时勾搭上了他的女儿?哪个?是老大吗?”
老米就是粟特商人米昭通。
米昭通家中有两个女儿,大女儿米娜宁,小女儿米伊琳。
大女儿米娜宁曾被杜延平掳去清池城里的清风楼做歌姬,之前沈烈去清风楼的那次,陪他的那个胡姬正是米娜宁。
后来,在米昭通的恳求下,沈烈让廖通帮忙把米娜宁从清风楼偷回长芦城,米昭通为此对沈烈感激不尽,想把女儿送给沈烈做妾,被沈烈一口回绝。
米娜宁属于标准的胡女身材,长得不错,也确实丰腴,很符合冯晖的口味。
“对,是米娜宁,跟她有段日子了,我想娶她!”
冯晖毫不隐瞒,表情也不似说笑。
众人听冯晖如此说,皆是一怔。
没想到冯晖竟然要娶胡女为妻,况且米娜宁还曾在清风楼做过胡姬,娶这样的一个女人为妻,多数男子还是难过心里那一关。
沈烈夺过高裕手中的肚兜还给冯晖,笑道:“如果你想好了,那就娶,但娶妻是大事,不能儿戏,娶过门就要对得起人家,我觉得你不妨再多考虑几日,好好想明白后,再说这个娶字。”
这番劝说并非是不赞同,而是真心想让冯晖考虑清楚,绝不能因为一时的鱼水之欢而冲动。
“冯晖,你跟老米说说,把他家老二嫁给我吧…”
“你自己不会说去…”
“高裕,米家老二才多大,你都能给她当爹了…送给道岩做小还成。”
“我不要…还是给大郎吧!”
“扯,我才多大,怎么就成她爹了…”
梧桐树影里,陈参扶着新包扎的左肩立在廊下,看着堂内众人的说笑与打趣,忽然觉得门前旗杆上那绺黑发在偏西的光线里格外耀眼,像是一道伤疤,也像是一条纽带,把所有血污都系成了同袍的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