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崇文学舍的形象
待洗去药膏,一头乌黑的头发让宋清泉整个人焕然一新。他站在铜镜前,满意地点点头。
“娘子真是太厉害了!”秦烨看得目瞪口呆,“这样一来,宋叔看起来年轻了十几岁。”
柳雨柔连忙解释,这只是改变了发色,并非真的返老还童。不过白发变黑,确实让人显得年轻了许多。
第二天一早,麦麦和原虎早早起床,准备参加绘画比赛。崇文学舍就这三个学生,只得全都派去参赛。
“你们可要好好表现,”宋清泉叮嘱道,“这次比赛关系到崇文学舍的声誉。”
麦麦认真地点头:“宋叔放心,我一定会努力的。”
到了青松文昌馆,人声鼎沸。各家文昌馆的学生都来了,场面颇为热闹。秦泽虽然也在这里读书,但因资质平平,只能在普通班级学习,根本没资格参加比赛。
他远远地看着麦麦他们走进考场,心中五味杂陈。
青松文昌馆的学子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,时不时投来轻蔑的目光。他们身着华贵的锦衣,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优越感。
“你看那几个穷酸样,也敢来参加比赛。”一个身材魁梧的学子撇了撇嘴,语气中满是不屑。
“咱们文昌馆随便挑一个,都比他们强。”秦泽理了理衣袖,眼神中带着几分轻蔑,“听说他们整个崇文学舍就三个学生,真是可笑。”
“就是,这种天降福气,我雅愿不要。”另一个学子附和道,故意提高了声音,“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。”
青松文昌馆向来是贵族子弟的聚集地,不仅要缴纳高额束脩,还得通过夫子的考核才能入学。而崇文学舍在他们眼中,就如同路边的杂草一般微不足道。
麦麦和原虎虽然年纪小,却也听得懂这些话里的讽刺。两人的脸涨得通红,连耳朵尖都染上了一层薄红。原虎更是气得浑身发抖,正要冲上前理论,却被郁采瑾一把拦住。
“师兄,让我去教训他们!”原虎挣扎着,眼中闪烁着愤怒的火花,“凭什么让他们这么说我们!”
“你去把他们揍倒,我去补上一脚。”麦麦也握紧了小拳头,眼睛里闪着倔强的光芒,“我就不信他们真的有多厉害。”
郁采瑾却纹丝不动地挡在两人面前,他的目光温和却坚定:“我们崇文学舍虽然学生不多,但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崇文学舍的形象。若是真想让他们闭嘴,用硬实力让他们心服口服。”
两个小家伙听罢,顿时羞愧地低下了头:“对不起,师兄。”他们的声音细若蚊蝇,却带着深深的自责。
“他们的话伤不到我们分毫。”郁采瑾轻声说道,目光扫过远处的青松文昌馆众人,“真正的实力不在于人多人少。”
秦泽见状,更加得意,他整了整衣襟,大步走到郁采瑾面前:“说不出话了吧?崇文学舍就是这么烂,三个学生,简直就是笑话。怎么,被说中了心事,所以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了?”
周围响起一阵哄笑,有人甚至开始指指点点,议论纷纷。
郁采瑾终于转过身,目光平静地看向秦泽:“我们夫子选人的眼光很高,你们这群人,怕是连见夫子一面的资格都没有。”
这话一出,秦泽等人顿时怒不可遏,几个人作势就要动手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剑拔弩张的气息,原周围看热闹的人都不由得屏住了呼吸。
“青松文昌馆院规第三条,但凡挑事打架的人,统统开除学位。”郁采瑾淡淡地说道,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几人的拳头顿时僵在半空中,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。有人悻悻地放下手,有人则咬牙切齿地瞪着郁采瑾。
“师兄,你不是说不要理会他们吗?”麦麦小声问道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。
郁采瑾微微一笑,揉了揉他的头发:“动手解决不了问题,但若是动动嘴就能让自己开心,为何不呢?况且,有时候话语比拳头更有力量。”
“我明白了!”麦麦眼睛一亮,“君子动口,小人动手!”
这句话他刻意说得很大声,秦泽等人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。有人握紧了拳头,却又想起院规,只能强忍着怒气。
来到比赛场地,他们找到了写着“崇文学舍”的牌子,桌子破旧不堪,摇摇欲坠。木头已经开裂,桌脚歪斜,看起来随时都可能倒塌。
郁采瑾皱着眉头找到负责人理论,那人却只是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人多桌子不够,凑合用吧。要是不满意,大可以不参加。”
“呵,使诈赢过陆少爷一回,就以为自己多了不起。”有人冷嘲热讽道。
“就是,这种比赛还是别来丢人现眼了。”
“听说他们连笔墨纸砚都是借来的,真是寒酸。”
周围的嘲讽声此起彼伏,原虎气得直跺脚,却被郁采瑾安排去找石头垫桌脚。麦麦也帮着找来几块砖头,虽然看起来不够体面,但至少能保证桌子不会倒塌。
人群中央,陆峻看着这一幕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作为名满天下的才子,他的画技无人能及。今日文华院的官员莅临,这是他一展才华的最佳时机。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上次的失败不过是个意外。
正当众人准备作画时,突然有人高声喊道:“我的墨条不见了!那可是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上等墨!”说着,还意有所指地看向郁采瑾几人。
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哗然声。有人开始窃窃私语,有人则直接指着崇文学舍的几人说:“肯定是他们偷的,你看他们那穷酸样,连像样的笔墨都拿不出来。”
陆峻站在一旁,看着这场闹剧,心下了然。这是有人想替他出头了。虽然这种小伎俩有些下作,但既然有人愿意帮他赶走这几个碍眼的家伙,他也乐得接受。